吴汉东教授深度解析: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法律与政策层面新思考

阅读技巧:Wu Handong教授是我国著名知识产权法的专家。在今年5月的中央委员会政治局集体研究会议上,他和最近去世的研究员郑成西。解释。当这本杂志上的法治法治论坛要求吴·汉登教授时,吴·汉顿教授立即表示,他提供了有关知识产权系统的新思想

这本杂志是今天发表的“政府公共政策和知识产权系统”。

正如Wu Handong教授所说:从国家一级开始,“知识产权系统是社会政策的工具。”是否保护知识产权,哪种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以及如何保护知识产权是根据实际发展状况和未来发展需求的国家选择和安排。

Wu Handong教授的思想不仅限于法律财产法律制度本身。取而代之的是,它在国家一级和政府公共政策中对我国知识产权系统的选择和安排提出了深入分析和有益的建议。

当这个问题是为法治论坛开放时,它就被读者“专注于系统的命运并着重于法律的命运”。该期刊要求Wu Handong教授的注意力和思考知识产权系统。让我们一起分享他的新思想。

现阶段科技发展_现在科技发展趋势_我国目前科技发展的现状是什么

Wu Handong出生于1951年1月,出生于江西省的东南格县。中南经济与法学院校长,民事和商业法博士学位的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兼教授,也曾担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的成员,民法研究副总裁中国律师协会协会,中国法律学会知识产权研究协会副主席。他于1982年毕业于中国南部金融与经济学大学,并获得了法学学士学位。他于1986年毕业于南方政治科学,并获得了法律硕士学位。知识产权法的著名专家在知识产权法领域进行了许多基础和开创性的研究。它的硕士论文是该国第一份研究知识产权的大师论文。知识产权法教科书; 1999年,其博士学位论文赢得了第100个国家优秀博士奖奖,这是当年奖项中唯一获得奖励论文的法律论文。参加中国民法典,版权法和专利法的立法咨询活动。它的作者是10本书的作者,例如“有关版权合理使用”,“侵入性财产权系统的研究”(CO -OPERATION)和“知识产权基本问题的研究”(合作) 。

知识产权系统的政策科学基础

从国家一级,“知识产权系统是社会政策的工具”。是否保护知识产权,哪种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以及如何保护知识产权是根据实际发展状况和未来发展需求的国家选择和安排。

什么是公共政策

公共政策是政策科学领域经常使用的术语。它指的是“基于政府的公共机构,这是与一定时期内的政策成本和政策效应的比较。选择性约束和准则,通常表现为一系列法律,法规,法规,法规,法规,法规,法规,法规,法规,法规计划,计划,措施,项目等”。从这个含义开始,知识产权系统也是公共政策系统中的知识产权政策。知识产权政策基本上是在国家一级制定,实施和促进的。换句话说,政府通过以国家的名义来对知识资源的创造,归属,利用和管理进行指导,指导和管理。调节。公共政策主题的主要活动包括:首先,制定法律和法规,以财产权的形式保护相关知识和财产。关于知识产权制度的设计,当一个国家的独立法律时,立法者必须将该国经济,科学和技术,文化和教育发展的现状作为政策基础。同时,他们还应将来将未来的社会发展需求用作政策愿景。第二个是提供实施条件和手段,并建立支持机制,包括司法裁判,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尽管知识产权是市场机制的财产权,但政府机制不得法规。由于知识产品的非物质特征,司法机构,行政机构和社会服务机构应干预获得知识产权的获得,利用,保护和管理,以确保知识产权系统的实施益处。第三个是支持“一般政策”目标,并提供相关的公共政策作为支持。在公共政策体系中,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任务目标并不独立于知识产权政策。上述目标方向也反映在其他公共政策中。同时,知识产权政策的某些规范也反映在其他公共政策中,实施知识产权政策也取决于其他公共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有关的公共政策是文化教育政策,工业经济政策,科学和技术政策以及外交政策。

知识产权政策的合理性

关于知识产权政策的存在的合理性,经济学家经常将成本收入理论用作其分析工具。根据对新系统的经济学的理解,任何系统的产生和选择都是比较其成本和收入的结果。换句话说,知识产权的制度安排应带来知识财富增长的净收入。知识产权政策之所以需要的原因是,选择它来解决知识产品的问题,该问题较低,可以通过市场解决问题,而产生的社会成本很低。根据KOS的观点,政府的公共政策只是市场解决时高社会成本做出的替代选择。财产权是在知识产品上定义的,以及从知识产品中得出的公共产品的属性。鉴于这一点,政府有必要干预知识产品市场,即特殊的公共政策:首先,政府本身提供知识产品;另一个是政府向私人人员提供私人产品的补贴。后者的重要衡量标准是通过知识产权系统授予知识产权系统的创建者。

上述知识产权的政策分析是静态的和内向的。其理论的建立必须基于两个假设:首先,知识产权政策取决于一般社会条件的成就。也就是说,必须提供影响知识产品生产,传播和使用的基本条件,以及经济,技术,文化,教育和其他物质设施以及社会环境,包括存在和有效实施知识产权政策,以及知识产权政策指导的指导,基于知识产权政策的指导。由支持设施形成的相关公共政策系统。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知识产权政策将无法实现预期的结果,甚至产生负面影响;其次,知识产权政策仅基于对国家内部条件的考虑。当知识产权政策仅作为一个国家而成为立法时,政府只需要考虑该国的发展并独自制定机构安排即可。但是,在建立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之后,国内法通常会受到法律融合影响的影响。一个国家制定的知识产权政策可能会偏离或超过“国家条件”,并且不一定会给立法者带来预期的利益。必须看出,在不同时期的不同国家中,以上两个假设很难满足所有人。因此,世界各地,尤其是发达国家的国家,主要来自保护自己的利益,对知识产权保护采取实际态度,并不断调整和改善其知识产权政策。

在西方国家知识产权政策安排中向我们启发

美国学者舒尔茨(Schultz)认为,在公共政策的经济分析中,公共政策只是政府提供的制度,该制度是涉及社会,政治和经济行为的经济法规。在知识经济的条件下,知识产权系统是知识经济运作的固有变量,在知识经济的运作中起着重要作用。在法律体系的历史上,知识产权是自罗马法律以来财产权制度的变化和创新的结果,它在西方国家 /地区也是300多年的“机构文明模式”。超过300年。

现代英国是促进知识产权政策的成功模型。它是传统知识产权制度(主要是专利法和版权法)的发源地,也是欧洲工业革命的根源。这些不是历史事故。作为工业,商业和技术和文化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英国知识产权法》奠定了始于1970年代的工业革命的重要制度基础。作为回应,美国经济学经济学和诺贝尔经济学奖Nobeis发表了以下评论:18世纪英国实现了很长的经济增长的原因是适合所有权发展的环境。这种环境促进了土地所有权,自由劳动,自由劳动,保护私有财产,专利法和其他鼓励的知识产权措施,直到一系列旨在减少产品和资本市场的系统安排缺陷。经过对14世纪中国和14世纪17世纪和18世纪的比较分析,诺尼指出了工业革命的运动,也就是说,英国人当时有一个特殊的财产权制度类别,保护发明创作者利益的知识产权系统刺激了发明创造者的热情,因此本发明已经大量出现并带来了像波浪一样的技术创新,从而引发了工业革命的奇迹并创造了现代经济革命的奇迹生长。现代英国发展的例子告诉我们:在外国压力的干预下,它最适合一个国家根据自己的实际条件和发展需求保护知识产权。对于一个国家迈向现代文明的明智政策选择。

现代美国是知识产权政策的有效运营商。尽管美国的建立只有200多年的历史,但它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知识产权体系的国家之一。在美国独立之后,在1787年宪法中规定了版权和专利权条款。根据《宪法》,美国政府于1790年颁布了专利法和版权法。但是,美国早期的知识产权政策已深刻地实施了实用主义的商业激励机制:内部保护私人知识和财产,并暂时垄断以换取以换取以换取以换取以换取以换取以换取以换取以换取以换取以换取以换取以换取以换取以换取以换取以争取私人知识和财产科学,技术和文化的发展;利益采用了明显的国家保护主义。在两次世界大战之后,随着美国权力地位的形成,美国已经完成了从低级保护到高级保护的转变,并努力实施美国知识产权保护标准。 2004年美国政府的报告清楚地指出,该国的基本政策立场:“从美国的基础的角度来看,保护知识产权始终是创新的支柱。”必须“在知识产权领域保持”,并且美国坚决采取其国内建立的政策,并不断促进它作为国际规则。美国是对现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影响最大的国家。

西方国家对知识产权体系的战略选择和政策安排,在资本发展的许多方面,尤其是新兴工业化国家,借鉴:

根据国家的不同阶段进行知识产权政策调整

选择知识产权政策的基础是国家条件。根据该国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发展需求,对知识产权制度的选择性政策安排在西方国家是一种普遍做法。例如,由于美国在1790年制定了《版权法》,根据其在欧洲国家背后的文化和教育的实际考虑,因此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外国工作一直没有受到保护,并且在1886年没有102年。宣布加入伯尔尼会议;日本修复后,日本于1885年宣布了“专利法”,但这也是一项低级专利政策。为国内企业吸收外国技术提供机构便利。这表明,在知识产权系统发展的历史上,任何国家都有从“选择保护”到“所有保护”的过渡期,从“弱保护”到“强保护”。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低水平,这种低级知识保护的过渡时期非常必要。但是,随着新国际贸易体系的形成,知识产权的立法表明了整合和融合的发展趋势。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发展中国家成员,发达国家经历的缓慢的“过渡期”和“准备期”损失了。

从两个国际和国内级别促进知识产权政策

西方知识产权系统是政府公共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这既是国内政策,又是外交政策。自1980年代以来,美国知识产权政策已经进行了重大调整:首先,在中国建立了促进知识经济发展以及促进知识经济发展以及科学和技术创新的政策体系。在其政策体系中,美国对知识产权的监管和指导赋予了重要意义。例如,它已修订和改进其专利法,以加强对技术财产权的保护。此外,为了激励技术创新,还颁布了“发明家保护法”和“技术创新法”。为了鼓励应用结果,制定了“政府基金研发成就”和“技术转让商业化法”的“商品法”。同时,美国强调了知识产权系统和工业政策,科学和技术政策以及文化政策的有机整合,例如,通过政策联系,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和传统工业转型,支持“半导体芯片,计算机,通讯,生物制药”和其他文化产业,例如“软件,记录和电影”。第二是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和直接外贸的政策衡量标准。在-1990年代中期,美国主要依靠美国《综合贸易法》中的“特殊301个问题”和“海关法”和中国的“关税法”带来了最有益的民族待遇,并要求对方将美国知识保护到美国。财产权直接与对所有不保护,不完全保护和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家进行经济威胁和贸易制裁有关。在“知识产权协议”于19​​94年生效之后,美国更依赖于国家强制力量和强制性民族力量以及世界贸易组织的国际强制性权力紧密联系在一起当事方承诺将紧密联系的知识产权。自进入“知识产权协议”时代以来,美国还与欧盟,日本,澳大利亚和其他国家进行了谈判,以寻求比知识产权协议以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形式寻求更高的保护水平。这表明,在国际贸易和知识产权“国际化”的“知识”条件下,知识产权保护不再是一个国家内的法律义务,而是与国际经济,科学和技术以及文化交流密切相关的。 。这成为国际贸易体系的基本规则。基于此,一个国家制定的知识产权政策必须满足国内发展的需求并遵守国际规则。

将知识产权系统作为现代化的政策选择

在现代社会中,知识产权系统是促进欧洲和美国经济发展的政策工具,以促进经济发展,促进科学和技术进步,繁荣文化和教育;在当代社会中,知识产权体系已成为一个创新的国家,以维持技术优势,保护贸易福利,改善国际竞争力战略决策。自新世纪初以来,发达国家就开始了知识产权政策,以确定符合其实际利益的战略目标。如前所述,美国作为世界上“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和传播综合改革法案”和旨在专利制度改革的“ 21世纪战略计划”,建立了高级知识分子财产权制度以及知识产权的国际事务,强行执行其美国价值标准;在“技术捕捉国家”中,日本制定了“知识产权策略概述”,并介绍了“知识产权基础法”,以“促进创造和保护的实施。科学与技术,并增强国际竞争力。 2005年修订; “在韩国,在2015年建立了成为亚洲科学研究中心的发展目标,并于2025年成为科学和技术国家的主要国家。通过修订大纲方法,该国有利的行业和高级技术行业逐渐对国际知识产权的外国保护非常重视发展中国家的房地产系统是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建立的,而外部力量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成为“对我”的政策工具,这是发展中国家的政策选择。要朝着工业化之路。但是使用系统的经验。该评估值得考虑制定和使用知识产权政策。

中国知识产权政策的战略目标和系统

政策科学理论认为,公共政策具有一定的限制。如果公共政策产生的社会成本很高,则可能很难实现预期目的,甚至带来不利的结果。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不高,越好。它的立法可以达到国际公约的“最低保护标准”。知识产权体系的综合和国际化绝不是“西化”。这不是“美国化”;同时,知识产权系统不是可选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必然政策选择。发展中国家也可以使用知识产权作为政策工具。这意味着,在“国际知识产权”的背景下,中国不能通过不保护外国人的知识产权来发展自己的经济,技术和文化; “在系统中,中国不能与世界隔离,以摆脱由发达国家领导的国际知识产权模式。在国内,中国是一个新兴的工业化国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固有的从被动到主动的机构安排方面促进经济发展以及科学和技术进步的要求,这是经济增长国家的必然选择。

中国对知识产权系统的政策安排取决于建立创新国家的一般政策目标。为了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并促进知识产权体系的建设,中国于2004年和2005年建立了“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发展领先小组”。作为机会,中国知识产权系统的建设已进入了战略计划的新阶段。 2006年1月,秘书长胡金托(Hu Jintao)提出了一个在国家科学技术会议上建立创新国家的战略目标。同年5月,秘书长胡金托(Hu Jintao)在中央委员会的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强知识产权系统的建设并提高创造,使用,使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是迫切需要增强独立的创新能力并建立新的国家。”这一结论表明,中国已经处于战略性的全球高度,并重新检查了知识产权系统的功能和状态。基于当今国际技术和经济的发展趋势以及创新国家的发展经验,中国将有效地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制定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作为减少和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并实现Leapfrog开发政策。选择。

中国希望成为一个创新的国家,以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并且可以选择发展模式。在过去的悠久历史时期,我们与劳动密集型行业一起参加了国际劳动力部,该行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和扩大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链接中的深层矛盾越来越敏锐。例如,我国的人均自然资源相对稀缺。耕地资源仅是世界人均水平的1/3,淡水资源仅为1/4,石油资源仅为17%,天然气资源仅为13%。相对丰富的煤炭资源仅占人均世界。 42%的水平。这表明中国永远无法遵循资源消费的发展路径。此外,在国际经济模式的“发展技术,来自发达国家的知识,出口知识和人类发展国家”的国际经济模式中,西方的西方发达国家是基于维持技术优势的好处,还是出于意识形态政治偏见,他们都是。不愿将真正的核心技术转移到中国。中国的研发投资仅占GDP总GDP的1.3%,但外部技术的依赖性达到了50%以上。由于缺乏核心技术,中国公司必须向外国专利所有者支付每个国内手机价格的20%,计算机价格的30%和CNC机床价格的20%-40%。上述情况表明,中国不能遵循依赖技术的发展路径。面对这种国际发展及其基本国家条件的趋势,中国只能采用技术进步和知识创新的发展道路,但是技术创新,文化创新或知识创新必须得到知识产权系统的支持。我们看到那些具有强大独立创新能力的国家和跨国公司具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并且他们重​​视使用知识产权来促进知识产权的研究,发展和更新,以增强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并增强该国的核心竞争力公司的市场竞争力量。中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主要是由于技术能力与创新能力之间的差距。在最终分析中,独立知识产权和质量的数量之间的差距。

目前,我们正在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作者认为,建立创新国家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目的是建立知识产权战略政策体系。知识产权战略政策是与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密切相关的国家政策,主要包括文化教育政策,科学和技术政策,工业经济政策以及外交贸易政策。目的是协调垂直关系中相关现有政策的变化和制定,并领导我国的领导相关政策。保护财产权现状的能力将有效地确保我国保护知识产权和促进社会发展目标的和谐统一。

关于文化政策

我国家的文化政策主要包括:文化企业和计划的发展,文化行业计划和政策,文化市场的发展计划,社会和文化从事的发展计划以及促进图书馆业务管理。主要内容是:制定战略规划,保护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以保护我国家的大量杰出的历史和文化遗产,并促进对“无形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同时,民族和民间文化资源受到积极保护和发展,并且在不同地区和地区的文化企业的重点将得到协调;文化产品的市场化和工业化将增加。将文化产业作为核心和市场监管作为手段,我们将尽快改善知识产权注册系统和相应的执法系统,并加强对关键文化产品和知识产权形式的保护。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支持下,建立一个良好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健康的文化市场竞争环境以及有序的多层文化市场。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elated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make full us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ules to ensure the normal and healthy development of public welfare cultural undertakings, and achieve the multiple policy goals of social cultural communication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bout educational policies

Educational policies related to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mainly include the training policie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motion, management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talent training policies. The focu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promotion and management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s to actively use the intellectual advantages of university research, make full use of government financial and social public investment, industrialize existing theoretical research results, and then promote the benign of "production -learning - research" cycle. In response to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he attribution and management methods of relevant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should be clarified, the original single college intellectual property ownership model should be changed, and multi -level and multi -step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and promotion work is carried out. Not only should we strengthen the system management of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but also pay attention to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supporting and reward mechanism of scientific researchers; important measures for the training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talents are to establish and improve the training system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talents. Specialized education and popularization of property rights.

About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policies

Establishing a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policy -oriented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policy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volves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vestment policies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policies. First of all, under the guidanc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creation strategies, the process of promoting the diversification and marketization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t should be guided and encouraged various types of enterprises to increase investment in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vestment, so that they will gradually become the main body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vestment. Continue to broaden the channels for technology and financial funds to increase the scal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loans. At the same time,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risk investment and establishing a scientific and risk investment mechanism. Secondly,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provide institutional support and legal guarantee for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ctivities. Through independent innovation and legal protection of innovation results, independent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re formed.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of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guarantee and promotion should be established and promoted, and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system related to innovation should be adjusted; the reward incentive mechanism with the main content of encouraging independent innovation is established to coordinate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n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rewards to motivate the market Combined with government rewards to shape the incentive environment of good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t the same time, the level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 in the field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my country has been greatly improved.

About industrial policy

Formulate high -tech industry promotion policies. Develop high -tech, take improvement of independent innovation capabilities and economic competitiveness, master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nd realize industrialization as the main goal, focusing on shaping a group of large high -tech enterprises or enterprises that master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have independent development capabilities and strong market competitiveness group. National industrial policy and development planning must set the development of high -tech industries to the priority position, and provide key support in policies such as fiscal, taxation, credit, and procurement. The system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management and utilization of high -tech shall be placed in the same important position as policies such as fiscal, taxation, credit.

Adjust foreign trade policies. Implement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nd trade projects, establish an enterprise -based, market mechanism, and government -guided intellectual property creation, management, protection and application interactive innovation system, improve the ability to digest, absorb and innovate the introduction of technology, expand independent knowledge The export of property rights and independent brands of high -tech products, transform the method of trade growth, and achieve the strategic purpose of leaping from a large trading country to a trading country.

现阶段科技发展_现在科技发展趋势_我国目前科技发展的现状是什么

In 2004, Professor Wu Handong delivered a speech at the international seminar of "Establishing a New Century Glob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and Policy System" held at the University of Hokkaido University in Japan.

我国目前科技发展的现状是什么_现阶段科技发展_现在科技发展趋势

In 2000, Professor Wu Handong talked to former WTO Director -General Muogel Rodriggs Monodosa at the WTO dispute resolution mechanism seminar held in Wu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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