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晖传统十论读后感:宗族与大共同体对中国现代化的影响探讨
我最近读了秦桧十八年前写的《传统十论》。
里面讨论的一些问题并没有过时,所以我有兴趣写一些读后的想法。
第一个讲古村落的基层控制,第三个讲“大社区化”,都涉及宗族问题。
现在相关新闻中,当某个村庄发生不好的事情时,我总是看到人们指责“村圣”和家族。
某地祭祖或修改家谱的新闻时常在评论中受到批评,认为这是封建腐朽势力的复辟,是对破四旧的怀念。
不过,看秦桧的文章,他认为宗族在中国并不是一个由来已久的传统,宗族并不一定意味着落后。
秦桧的本意并不是赞扬中国的优势,而是认为中国现代化的最大障碍不是宗族等小共同体,而是压制个性的大共同体。这就是两千多年来一直存在的恶本性。
应该说,秦桧强调以大同之名凌驾个性的弊端,是有积极意义的。你还可以在他的文章中看到一些非常规的观点,这与体制内很多学者和僧侣的陈词滥调不同。
但他的独立思考并不彻底,仍然不可避免地受到一些僵化教条的束缚。对现代大社会弊端根源的判断是错误的。
本文只是随口说说一些想法和个人看法,不可能提供详尽的论证。如果你想同意,你就可以同意。如果你不同意,也没关系。
1、宗族活跃并不是中国自古就有的传统。
在秦桧看来,中国传统意味着宗族权力强大、王权不下乡、基层自治是一种想当然的幻想。
强调家庭和亲情并不一定是中国人的传统。至少与西方相比,古代中国在这方面并不是很突出。
湖北云梦绥湖地出土的秦代法律规定,对于所谓家庭伦理的宗法关系相当冷漠。
子女与父母、夫妻的财产是分开计算的。
子偷父母有规定,父母偷儿子也有规定。
按照父权观念,这是很奇怪的。儿子的财产应视为父母的财产。即使父母拿了儿子的钱,又怎么能算盗窃呢?
此外,还有规定,妻子检举丈夫犯罪的,其财产不被没收。这说明妻子可以拥有自己独立的个人财产。
另外,秦朝有一个习俗,儿子把农具借给父亲,就相当于恩惠。当婆婆来拿簸箕和扫帚时,儿媳妇就会站在那里责骂她。
秦桧评论说,这种亲情的冷漠甚至比西方所谓的“父亲到儿子家吃饭要付钱”的习俗还要糟糕。
在这种“爹娘亲不如皇帝”的氛围下,秦朝的动员能力是惊人的!
总人口只有2000万,40万人修筑长城,50万人守卫五岭,70万人修筑始皇帝陵和阿房宫。
(这种动员能力当然是未来的明朝不敢梦想的——PS:这是我的观点,不是秦桧的观点。)
秦朝严格的基层管理也被汉代继承。俗话说“十里有一亭,长亭一处,十亭一乡”。
按照秦桧的说法,这些官员即使不是朝廷直接任命、财政支持的,也是由县、郡或乡任命的,而且都属于乡。更大社区的代表。
从汉代出土文献来看,当时的氏族势力也相当弱小。
例如,河西汉简显示,河西许多家庭都是混姓。没有发现宗族姓氏的聚集,更谈不上宗族自治。
河南偃师县还出土了一块东汉命名石碑。记载的长辈名字也有多个姓氏,涉及的村庄也都是非氏族的。
三国时期的《左马楼吴简》记载长沙县有1532户,分属113个姓氏,呈现出多姓混合的特征,姓氏分布程度与现代人口组织中无父权成分相似。
根据《武鉴》记载的情况,最简单的氏族组织都很难存在。
据敦煌文献记载,三国之后的河西村落的聚落形态惊人地现代。不仅没有大宗法的踪迹,连小宗法也可能不存在。
唐朝各时期文献记载的当地村庄的姓氏分布并不比现代发达国家的姓氏分布明显。
不仅如此,敦煌文献中同姓同宗的共同组织极少,却有不少不以宗族姓氏的公益性社团——“社团”。
秦桧总结道:从秦汉到唐宋,现存的生活史料涉及到数百个实际存在的村庄。从内地到边疆,从黄河流域到长江流域,都是非氏族村落。
去家族化的程度甚至比现代还要高。
家族组织和宗族政治似乎是县级以上的高层政治现象,与县级以下的民间社会几乎没有关系。
“国家的权力属于大宗族,宗族不下到县,县只有户,户亡则国家危,这才是真正的传统。”
宋、明、清时期的宗族势力,确实较前代更为鼎盛。
秦桧对此的解释是,有些地方属于官办宗族。
有的地方,虽然不是官族,但仍然受到科举制度出身的士绅的控制。科举制度本身就打破了宗族身份的界限。学者们以个人身份接受国家智力测试,成为国家机器的一部分和更大社会的代表。科举士族对宗族的控制,是儒法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大共同体本位的体现。
当然,秦桧也不得不承认,有些宗族似乎有维护小共同体权益、动摇大共同体根基的倾向。但这些大多位于东南沿海工商业发达的地区,应该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
近代改革开放后,在经济相对发达、风气开放、外向的东南沿海地区,宗族权力更加繁荣,而在封闭、落后的地区,宗族权力则要弱得多。
总之,按照秦桧的叙述,宗族现象不能说是中国自古就有的传统。可以说是近代才逐渐兴起的。近代以来,在较为发达、开放的东南沿海地区,宗族较为活跃,而在落后、孤立的内陆地区,宗族势力则被削弱。
对于中国来说是这样,但是对于国外呢?
古罗马在其大部分时期都以父权制度着称,氏族控制比同时期的中国严格得多。罗马公民身份本质上是父权:
“直到帝国时代,罗马法一直认为父母对子女的权利等同于奴隶主对奴隶的权利,并将子女视为父母的财产,就像奴隶和其他家庭财产一样。”
欧洲中世纪似乎比古代中国更注重宗族关系:
“除了有血缘关系的人与人之间,没有真正的友谊。”
宗族争斗、宗族恩怨、宗族公有财产、对个人的干涉和限制、宗族权力对宗族成员的约束和保护,在西欧都非常普遍。
因此,欧洲从中世纪到近代的演变被称为从氏族社会到公民社会。
从这一点来看,与其说注重宗族是中国的古老传统,不如说是欧洲的古老传统更为恰当。
当然,欧洲也有一个类似于古代中国的政权,那就是东罗马帝国(拜占庭)。
拜占庭时期,父系和父系家庭的法律地位崩溃,宗族纽带瓦解。但这并没有导致公民权利的发展。相反,拜占庭作为最古老的帝国走上了“东方化”的道路。
秦桧的意思是,自秦朝以来,中国封建制度瓦解,宗族关系受到压制,大社凌驾于一切之上,对基层民众的控制严密。本质上,它是一个全民户籍的社会,而不是一个氏族社会。
宋代以后,虽然民间宗族有所兴起,但并不能改变大共同体压倒性的地位。
战国以后的中国古代社会,个人对宗族、村落等小共同体的个人依恋程度较同时期的西方要少。家庭结构、基层社会结构与现代非常相似。
秦桧称之为伪现代。
在西欧,古罗马和中世纪的氏族控制更为强大。在中世纪的欧洲,封地、乡村社团和行会等小社区对个人施加了严格的限制。
在近代欧洲,绝对王权的兴起以及公民与王权的结盟,帮助个人突破了小共同体的束缚,解放了个性,具有进步意义,也是欧洲现代化的关键。
小共同体的束缚被打破后,欧洲公民向君主制等大共同体发起挑战,以民主宪政公民国家取代王朝国家,实现了现代化。
在中国,长期以来束缚个人的主要力量并不是宗族、村社、行会等小共同体,而是大共同体的权威。要迈向所谓现代的、以个人为中心的公民社会,我们需要公民和小社区之间的联盟作为中介。因此,包括宗族在内的小社区,非但不是落后的代表,反而可能具有积极、进步的意义。
2、中西历史对应
以上是秦桧的基本观点,有助于打破人们对中国传统的一些成见。特别是对于那些把家族视为中国特有的特征,一提到宗族之类就条件反射地给自己贴上封建标签的人,可以起到破除观念的作用。
但问题也很突出。
最大的问题是,他没有解释中国大共同体、拜占庭大共同体和近代早期西欧大共同体之间的本质区别。
为什么西欧的大共同体削弱了小共同体,吹响了近代化、近代化的号角,而中国和拜占庭的大共同体在秦桧看来却没有起到类似的作用,甚至起到了负面作用。
秦桧整篇文章的论证都集中在一个预定的概念上。中国自秦以来的大共同体是压倒性的,是社会进步(或者用秦桧的话来说,实现公民社会)的最大障碍。
可以说,他用定型来反定型,用定型来反定型。
秦桧并没有对现代化及其真正本质是什么进行更深入的分析。他直接将个人主义或公民中心主义等同于现代化,显得僵化和封闭。
他把自秦以来的中国古代社会概括为大共同体压倒一切的社会。他认为,正是对所谓大共同体的打压,阻碍了中国实现类似欧洲的现代化。事实上,这一点很难成立。
虽然秦桧没有从字面上承认,但他可能已经意识到,中西历史确实存在对应关系。
中国的战国时期相当于西方的中世纪晚期到近代早期。
战国至秦时期,正是近代西方封建主义崩溃的时期,绝对王权的崛起,突破了各个封建小共同体的势力。
如果比较商鞅与马基雅维利、韩非与霍布斯,两个社会发展到大致相同的社会形态的转折点,中国比西欧早了约1800年。
也就是说,虽然存在1800多年的时间差,但战国至秦时期的中国社会与近代早期的西欧社会处于同一社会阶段。
这种对应关系还可以添加到罗马帝国晚期到拜占庭帝国早期。
在现阶段的社会中,无论是中国、拜占庭,还是近代早期的西欧,我们都可以看到封地、氏族、村社等束缚个人的小共同体的力量减弱甚至瓦解,我们可以可见老百姓的影响力。上升,可见绝对王权的崛起。
秦汉时期,基层社会与国家管理的现代化恰恰体现了这种对应关系。
秦桧把中国古代宗族的解体和个人权利的增加称为伪现代性、伪个人主义。
这个“假”其实是他基于先入为主的成见强行加上去的东西。
简单地从社会组织的演变来看,这里不存在“伪”。
3、中国古代的大共同体并不具有特殊的权力。
秦桧显然认为中国或拜占庭的大共同体有一种特殊的倾向,即压制民间活力、剥削民间财富。因此,社会一旦进入这种状态,就只能长期停滞,无法进一步发展。这就是与现代西欧的区别。
但这只是理所当然的。
在镇压和剥削民间活动方面,中国古代的大共同体与近代西欧相比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力量。即使在大多数情况下,它也比现代西欧更加宽松。
秦桧引用了《汉书·贾谊传》中的材料来证明秦朝的亲情冷漠,但有关西汉王朝本身的记载却似乎被他选择性地蒙蔽了双眼,视为隐形。
贾谊这样描述了西汉时期的社会状况。
国家只在重大祭祀仪式上才肯使用的华贵服饰,现在却可以被老百姓给宫女妃嫔穿了。
皇帝本人穿着黑色粗布,而富人则用美丽的丝绸和缎子装饰他们的房屋。皇后用高级丝绸来装饰衣领,而布衣妃则用它来修饰鞋子。百姓习惯不敬,不尊等级,得罪上级,进谏者仍主张无为。 (“故庙中不设宴席,百姓可有衣服、侍女、妃嫔。”“天子的身子自然是皂衣,富贵人家的墙壁和房屋都是绣花;皇帝之后有领子,百姓有妾妾。”)“”最不敬的是最不敬的,最不敬的是这是最不尊重的事情,最傲慢的人还在说“不要这样做”)。
秦桧喜欢用汉武帝任用桑弘羊的政策来概括整个秦朝的历史。这或许是很多体制内持传统观点的历史学家喜欢做的事情。
但这种做法是片面的、全面的。
汉武帝以后,桑弘羊的政策受到诟病,桑弘羊本人后来也意外去世。
汉武帝玄孙汉元帝时期,放任市场经济的后果再次显现。商人富了负担轻,农民贫穷负担重,商人重农轻农,大家纷纷弃农从商:
宫羽说,当时“商人求利,用智慧遍及东、西、南、北,有好衣好食,十二岁即可得利,不用纳税。”
“故民弃根驱逐贫民,耕地者半功不成,虽分给贫民土地,仍低价卖给商人。若贫,他们变成了小偷。”
汉代,即使如秦桧所说,基层结构已经现代化(用秦桧的话说,是伪现代),宗族的力量并不明显,但问题从来不是大社会拥有太多。正如他所认为的那样,对人民的控制和压制太多了。 。相反,从龚宇等人的记录来看,是大共同体对私营商业经济的控制力微乎其微。
至于汉代以后的情况,宋朝的经济管制相对严厉,但与现代西欧相比,程度不见得更大。
明代,国家对基层管理极其宽容,对私营经济更是放任自流。以至于万历为了收取可怜的矿税,不得不克服重重障碍,背负无数骂名,被谩骂超人。
秦桧认为,自秦以来两千多年,都是所谓大共同体对民间活动的严格控制,对经济的严格掠夺,这是站不住脚的。
秦桧把历代王朝的周期性爆发,屡屡迫使人民绝望和反抗,视为权力的决定性论据。
但这还不是说中国古代大共同体对人民的压迫和剥削在历朝末年变得严重到了人民难以忍受的地步。而是大共同体对社会的控制能力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周期性地削弱和腐蚀,直至无法维持对社会的管理而最终崩溃。
事实上,中国古代王朝对人民控制最严格、剥削最严重的时期,大概就是建国初期。或者至少在此之前经历过一段军阀混战的时期。
一方面,这一时期是社会经济遭受巨大破坏的时期,战争期间劳动力和耕地大量减少。另一方面,本已破败的社会经济又不得不支撑大量具有真正战斗力的军队。
在这个时期,对人民的剥削必然是榨取一切潜能的性质。
然而,这一时期的老百姓所遭受的压迫,未必比封建社会中农奴所遭受的封建主的压迫更严重。
在现实的封建社会中,在各级分封的状态下,封建领地上的人民任何时候都必须接受严厉的军事化奴役。即使遭受封建领主最残酷、最肆无忌惮的虐待和剥削,他们也几乎没有反抗的余地。
与西欧中世纪类似,中国解放前,藏区农奴主随意杀害、折磨农奴的现象屡见不鲜,经济剥削会达到最大限度。这样的社会才能长期保持稳定。
农奴很难有反抗的意识和能力,只能被折磨、被杀害。这并不是因为农奴比中国古代农民的地位更高、权利更大,而是因为他们的地位较低,更谈不上任何权利。
最有力的奴役从来不是被压迫而有反抗的意识和能力,而是没有反抗的意识和能力。
在中国古代,战国以后的历朝历代,包括农民在内的普通民众享有更大的权利,平等意识也更强。
它不像封建社会那样通过不同等级的封建领主和宗法关系来奴役地区成员,而是通过世俗意识形态建立文官制度,确立统治的合法性。
商品经济的发展会周期性地削弱意识形态并破坏更大社会的控制能力。
王朝末年的覆灭,并不一定意味着人民受到更多的压迫和剥削,但很可能是人民受到的约束少了,反抗的空间多了。与明末的流氓叛乱类似,主要原因是国家榨取能力太低,税收太低,来自于饥饿的士兵拿不到军饷和灾民得不到救济。
秦桧列举明初曹魏的农耕和江南的局势,要么是战时状态,要么是动乱后的短期财富再分配。
引用黄宗羲的片面观点来论证明末国家税收的水平是历史上空前的,也是荒谬的。即使我们参照清初叶梦竹《阅时编》中明清两代税收的比较,也不会发现这样完全违背事实的说法。
战国以后,中国的社会形态经历了与近代欧洲类似的变化,但文明的发展却没有经历类似的突飞猛进。这并不是因为中国的大共同体有什么特殊的力量来压制民间活力,也不是因为中国古代缺乏个体自由。传统,但出于其他原因。
四、错位发展与民族压迫铁律
问题是现代化。现代化的本质是什么?
现代化和现代化的本质是科技革命和工业革命带动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以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连锁反应。
所谓公民个人意识的大规模成长,必须以文化的大众化和生产力的飞跃为基础。
生产力的大发展不一定伴随着更好地保护个人权利、解放个性的政治制度。在同等生产力条件下,如果大社会压制个人权利,确实会扼杀社会发展的活力。
但如果没有这样的技术和生产力的飞跃,即使有个性和个人取向的解放,秦桧等人也不会认真对待,不会被赋予太大的意义。
在中国战国时期,具有高度个人主义精神的杨朱维我走红,被认为是当时的杰出学者。
但秦桧会认为当时的中国社会已经取得了与现代欧洲同样的进步吗?当然不是,因为生产率水平不同。
欧洲的现代化和现代化之所以被赋予如此重大的意义,不是因为个人或公民的标准,而是因为科技革命、工业革命、生产力的飞跃。
秦桧有些不忠。
没有造纸术和印刷术的普及,无论大共同体是宽松还是严格,就没有现代文化普及、科技革命、工业革命。没有这些,秦桧所推崇的那种普及到各个阶层的个人本位和公民本位就只能是空中楼阁。
秦桧等人喜欢谈论普世世界,不喜欢谈论特殊国情。然而,当谈到中国古代所谓的专制制度和所谓的大共同体时,他们似乎很喜欢中国的一些特殊性。
我觉得中国的大社会有一种特殊的魔力。
其实没有
战国以后的中国社会结构首先达到了资本主义发展的临界点,但进一步发展所需的技术条件尚未成熟,造纸术和印刷术尚未普及。我们只能暂时进入循环,等待这个技术条件的成熟。
到了宋明时期,造纸术和印刷术的技术条件已经成熟,当确实出现了思想和技术革命的迹象时,它们的持续发展却被金元清时期打断了。社会陷入民族压迫的停滞状态,屡遭重创,最终被西欧赶超。
宋明王朝抵御外敌入侵能力的下降,与千余年积累的政治进步和民主的超前发展有关。
宋明时期,文职知识分子通过科举控制政权。
宋代,皇帝以高俸禄、宽大优待来笼络文官。皇帝与文官的联盟,维持了大社会对私营经济的控制和吸纳能力。但代价是公务员的集体腐败。人民吸收的财富无法长期有效地转化为抵御外来侵略的强大力量。结果,两宋被金朝和蒙古元朝所灭。
明朝对官员严格,在文官之间形成了制衡的习惯。公务员虽然比较正直,但也成为各阶层人民利益的代言人,互相争斗,直接导致更大的社会无法有效吸纳私人财富。财政收入只能维持最可怜、最基本的运营需要。应对连续的灾难和大规模的外部入侵将是困难的。社会无法及时切换到战时状态来应对危机。
所以问题不是秦桧说的那样。中国古代的大共同体太过强大,压制了个性,压制了民间活力。
相反,正是中国的社会形态发展超前于技术(造纸术和印刷术),导致战国以后,大社会的榨取能力和力量还很强大的时候,却无法实现科技革命、工业革命,只能在那里白等。
技术出现后,由于政治进步,人们对政府和皇帝的限制大大加强。宋明时期再也不能像秦汉唐那样轻易地转入战时国家甚至军国状态,被外敌入侵彻底占领的概率增大。文明的发展被中断。
例如,当国家综合生产力为1000时,类似于秦汉的大社会可以轻松切换到战时状态,吸收民间资源并以50%的速度转化为武力。周围的蛮族部落政权如果说兵力是二三百的话,那么国家的有效兵力就相当于五百,这足以碾压周围的蛮族部落政权。
到了明代中后期,国民生产力5000人,开采能力只有5%,兵力值只有250人,即使周边蛮族政权的兵力只有200到300人左右,那也是很了不起的。很难对付它。
也就是说,从战国末期到明朝中后期的1400多年来,由于技术的限制,社会生产力并没有取得突飞猛进。但是,由于政治进步以及私人权力对大型社区的约束力的加强,大型社区利用私人资源的力量已下降到非常低的利率。这种不对称的发展降低了明朝后期抵抗入侵的能力。
在《曼彻清入》成功之后,政治迅速消退。基于民族压迫的军事专制也使圣王朝能够吸收平民资源,以惊人的程度,形成了强大的满满月统的国家权力。但是,这种权力实际上伴随着对文明的完整回归。当它在现代遇到西方时,由于文明水平的巨大差距,中国变得沮丧。
在西欧,当封建制度崩溃时,大型社区从中汲取的能力与交战的国家和秦朝和汉朝期间的局势相对应,并且可以满足各地战斗和抵抗外国入侵的需求。
同时,现成的造纸和印刷技术从中国传播并提供给他们。随着各种限制的解除,意识形态革命,技术革命和工业革命的连续发生而不会被野蛮的入侵打断,生产力也取得了飞跃。性进步。
当像中国这样的事情发生时,当平民对伟大社区的限制更大时,伟大社区的吸收率已经下降时,生产力的提高了更多。
由于西欧资产阶级通过血腥的斗争获得了政治权力,因此它具有基于大社区的强烈趋势。即使在政治民主化之后,大社区吸收社会资源的能力仍然比中国明朝的能力要强得多。
在蒙古人民币和曼古斯王朝期间,中国社会发展的停滞和回归与任何社会形式,技术条件,经济形式或基层结构无关。大规模的民族压迫本身是一个决定性和压倒性的因素,可以使所有文明和进步的可能性窒息而窒息。
例如,印度处于国家压迫状态。无论英国人可以提供多少高级技术和先进的商业组织,印度的发展仍然停滞了200多年。
大规模的民族压迫是阻碍文明进步的所有因素中最有效的。
这是铁规则!
这不能足够强调。
喜欢结合明代和清朝的学者等学者的问题正是忽略这一最基本的铁法。
您可以说这也对房间里的大象视而不见。
因为他们忽略了铁法,即民族压迫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文明的停滞和回归,所以他们只能看待中国的传统制度,甚至可以找到中国现代倒退的原因,并得出相反的结论。
5。剩下的言论
在明朝和清朝期间,氏族现象变得更加繁荣,这确实可能与朱·尤恩斯(Zhu Yuanzhang)亲自实施的政策有关。
Zhu Yuanzhang更倾向于鼓励基层的当地自治,并且不允许官员去乡村。与社会管理的需求相比,官员的数量也相对较少。
这为当地氏族活动提供了更多空间。
但是,朱元尚对这项政策的实施也可以说是对朱元宗的个人反映以来对自宋王朝以来平民力量进一步上升的反映。
也就是说,在从交战国家时期到秦朝的历史发展经验中,大型社区的崛起削弱了小社区,而基层平民的氏族活动下降到极端。
然后,它自然发展成为否定否定的新阶段,并且削弱了伟大社区力量的历史过程开始了。
朱元赞的鼓励基层自治的政策不仅是历史趋势的产物,而且还进一步扩大了历史趋势。
这实际上类似于从现代到西方现代的过程。
只是中国和西方已经经历了这些阶段,而随之而来的技术发展水平和生产率水平处于不同的水平,因此相似的过程已经完全不同。
从明朝到清朝的这种现象,当地基层的氏族兴起。
但是,在清朝,在国家压迫下的专制奴隶制成为了压倒性因素。无论基层组织是什么形式,无论氏族的力量有多强或弱,无论商品经济如何发展,都无法动摇民族压迫本身对社会活力的影响。勒死和窒息。
这就是中国历史的真相。
至于现代中国,氏族的活动在某些地区加剧了,当然,它们与封建制度无关。
此外,秦夏对伟大社区在古代中国的作用的夸大可能是由清朝给他的误导而引起的。另一个因素可能是现代的影响。现代中国社区的强烈印象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至于他从中国历史传统中寻找原因。
但是实际上,中国现代伟大社区的强劲增长并没有受到中国古代传统的影响,而是受西方现代性的影响。
这可以追溯到对什么是现代性的理解。
但是,本文已经足够长了,如果我继续写它,没有人会耐心阅读它,因此我将其留给下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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