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总局通知下科技保险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情况
作者|郭金隆Zhang Ziqi“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学学院”
|条|《中国金融》,第8期,2024年
2024年1月,国家财务监督和管理局发出了“加强有关科学和技术企业的全生活周期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称为“通知”),这是一篇很好的技术和金融文章由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以实施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重要措施。从“通知”的特定内容来看,对基于技术的企业的保险的支持主要涉及技术保险领域。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规划部门将科学和技术保险定义为与技术创新以及与科学和技术企业,技术企业员工的身体或生命有关的技术创新以及生产和运营活动有关的有形或无形财产和基于技术的企业。经济薪酬责任和创新活动的预期结果是保险的保险。 “科学和技术保险是科学和技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保险具有风险共享功能,可以为基于高风险技术的企业提供信用增加和风险保证;另一方面保险基金的中间特征也具有保险基金的中间和长期特征。
我国科学和技术保险发展的现状
我国家的科学和技术保险的发展始于2006年。当时,各省和99个城市取得了富有成效的发展。
从系统设计的角度来看,在政府部门,保险公司和技术公司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科学和技术保险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一种良性的运营模式,以实现政府支持和市场运营。技术保险所涵盖的风险通常对大量法律不满意。保险公司开展技术保险业务的倡议并不强大,政府需要一些指导和支持。近年来,地方政府已积极回应中央政策,以支持从财务支持和基础设施等各个方面的科学和技术保险发展。各个地方政府的政府一直在不断完善和优化科学和技术保险的财政补贴以及优先税收政策,而列表中包括更多的保险产品。以云南省为例,云南省科学技术部定期收集明年的科学和技术保险类型,并根据补贴水平和保险类型对每种保险进行了分类。从2023年到2024年,总共15种保险产品和273种技术保险产品包括在3种补贴水平中。云南省还将252种保险类型纳入了对省级“科学和技术创新代金券”的支持范围,允许基于技术的企业向“代金券”保证,从而降低了企业的保险成本。同时,在各个地方进行了科学和技术保险活动所需的支持基础设施,并促进了科学和技术保险业业务与创新的科学技术公园的结合。例如,在2023年,湖北省在Wuhan Donghu技术保险创新示范区建立了“ East Lake技术风险管理和创新实验室”,并在当地金融监管局,保险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和专业技术的指导下在管辖范围内,金融机构将建立联系以建立专业和系统的技术金融体系。
从产品类型的角度来看,我的国家最初成立了科学和技术保险系统,涵盖了科学技术的完整循环研发和应用:通过研发成本保险,研发保证保证,研发保险,研发中断保险和其他产品,以确保科学和技术企业的研究和开发;技术设备保险,新材料的第一批申请保险,软件软件(“三”保险)的第一版,以保护新技术的着陆应用;保护创新技术的知识产权;通过各种类型的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健康保险,网络安全保险和绿色保险共享技术的企业在运营期间面临各种风险;科学和技术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为以技术为导向的企业提供信用增强。随着我国科学和技术保险产品系统的不断丰富,从研发,土地申请到随后的运营,从员工,经理到企业的各个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受试者。此外,根据科学和技术企业的需求,各个地方都有进一步的创新技术保险产品。例如,在2024年,PICC Property Suncurne Suzhou分支机构推出了第一个科学和技术成就,以转化保险产品。通过加强各方的合作,以确保技术保险业务的可持续运营。
从业务规模的角度来看,我国家的科学和技术保险市场持续增长,尤其是一些具有高财务支持,相对较大风险和相对成熟商业模式的产品。以专利保险为例,从2011年的相关工作到2022年底,我的国家为超过46,000个企业的知识产权提供了超过1,100亿元人民币的风险保护,保险企业已来自2020年,2020年的4,000多个房屋在2022年增加到近8,000人。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省份开始试行和促进技术保险,并取得了显着的成果。例如,自从江西省于2011年实施了科学和技术保险以来,到2023年底,该省的科学和技术保险提供了165.5亿元人民币的风险保护。
2023年9月,“通过优化科学和技术保险的偿付能力,降低了保险资本的风险因素,国家财务和财务管理和管理国家管理局发行的“优化优化保险公司的能力标准通知”为了指导新兴技术的企业等,该公司积极投资于技术行业,并促进了“ Insurance+Investment”联系的开发模型。
我国科学和技术保险发展的困难和缺陷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我国家的科学和技术保险持续增长和增长。但是,我国家的科学和技术保险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缺陷。限制科学和技术保险发展的因素主要反映在以下两点。
首先,科学和技术保险的风险控制和定价很困难,导致不足以开发创新的技术保险产品。技术保险的风险相对较大且分散。一方面,创新的研发活动的成本很高,但成功率很低。以芯片行业为例,企业的研发费用比例占当前收入。通常很难获得足够的回报,因为它们不足以替代现有的类似产品或具有同质竞争产品。一旦开发和创新失败或促销申请被阻止,早期的高投资将难以实现,从而造成巨大的损失。另一方面,基于各种技术的企业的业务范围和创新方向很大,并且具有高相关技术和数据的高行业障碍。传统保险公司缺乏对行业深入了解并具有足够历史的专业人员。风险数据通常难以准确。同时,保险公司通常需要为企业提供定制的技术保险产品,以实现高尺度和低成本产品的推广。上述因素导致了高风险控制成本和对技术保险产品的预期补偿,从而使保险公司愿意开发技术保险。为了支付成本,保险公司必须给出更高的科学和技术保险定价,从而降低了基于技术的企业保险的意愿,并最终限制了科学和技术保险业务的增长。
其次,政策工具不足以充分刺激技术保险市场的活力。目前,有连续的税收优惠和科学和技术保险的财务补贴政策。但是,一方面,这种类型的政策将对当地财务施加压力。另一方面,它仅在科学和技术企业的产品需求方面起作用。保险公司的支持,其创新保险产品的灵感不足,还将导致基于技术的公司找到适合于市场上的保险产品,这不利于科学和技术保险的长期发展。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部的数据,该省只有14家企业于2023年申请了科学和技术保险,截至2022年底,河南省的高科技企业和基于技术的SME超过了32,000 。同时,企业申请补贴的保险品种集中在常规保险类型中,例如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和机器损失保险。科学和技术保险在研发过程中的覆盖范围还远远不够。此外,地方政府在政策层面上缺乏对科学和技术保险的支持。科学和技术保险,尤其是研发保险,“三个”保险产品和传统保险产品,从参与实体,承保范围,监督和管理等方面。科学和技术保险具有某些保单属性。因此,地方政府需要规范保险,补贴政策和评估系统的范围,以确保其管辖范围内各种区域保单中的政策统一,并避免影响政策实施和工作效率的实施。
促进科学和技术保险发展的建议
科学和技术保险是保证和支持科学和技术创新发展的重要工具。在将来的工作中,政府部门和保险行业应总结现有的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为了应对科学和技术保险的当前发展的重点和困难问题,提高了科学和技术保险的发展水平,并全力发挥了对科学和技术企业的支持的支持作用。
首先,优化技术保险政策系统并促进市场的顺利发展。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应在事物之前和期间共同制定科学和技术保险的管理评估标准,并指导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后加强监督和服务,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在基础设施构建方面,一些国家已经在建立信息共享和技术评估系统方面具有高级经验。欧洲专利局启动的“ IPSCORE”专利价值评估系统,基于韩国知识产权办公室合作开发和LG人工智能研究所的合作开发的专利审查系统可以基于创新和应用程序前景等多个角度。该专利的市场价值为保险公司的定价奠定了基础,并为保险公司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持,以开展技术保险业务。将来,我的国家还应建立一个实用,标准化的科学和技术企业信息披露系统和技术价值评估系统,以促进我国科学和技术保险市场的稳定发展。
其次,促进深度科学和技术行业,并创新技术保险的开发模型。目前,基于技术的企业保险的品种主要是传统的保险类型,例如责任保险和房地产损失保险。科学和技术保险在保护科学和技术企业的研发以及创新,着陆应用以及运营持续时间风险方面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应根据缺乏现有业务和基于技术的企业的需求来开发更多高质量的技术保险产品。例如,为了回应不足的保险保险保险保险的问题,中国PICC试图开发技术保险的组合。通过将不同类型的保险的组合结合在一起,将“保险+服务”的概念结合在一起,而对基于技术的企业的需求也可以分享单一保险的风险。从监管角度的角度来看,应适当放松对科学和技术企业的保险资本投资的监管限制。保险基金的中期属性与研发创新的漫长周期一致,这有利于研发工作的平稳发展。同时,有必要鼓励保险公司扮演投资者的角色,与科学和技术保险建立联系,降低风险,分享创新结果,并进一步刺激保险公司进行科学和技术保险的热情商业。
第三,建立一个多方交流平台,以加强专业人才的培训。风险控制定价是限制科学和技术保险发展的主要困难。在最终分析中,这是由于对保险公司的专业技术和相关数据的了解不足,因此混合人才储备不足。一方面,在政府指导和协调及相关主题的积极参与下,它应该建立一个多方的科学和技术企业,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大学和大学,以使市场参与者的优势充分发挥作用在他们各自的领域。数据障碍。在2023年底,在苏州工业园区推出的第一个“苏吉”是一个更好的尝试。通过“保险+认证服务”的双重风险控制模型,评估了技术创新的可行性。为保险公司提供更多风险控制定价信息。另一方面,应加强对科学和技术保险专业人士的培训。专业人才是技术保险两侧之间的桥梁。缺乏专业才能使现有政策很难全面发挥作用。为此,政府部门应积极引入政策的培养,以指导科学和技术保险才能,并与各方合作以建立系统的人才培训系统。保险公司还可以尝试通过“学校 - 企业合作”方法围绕自己的技术保险业务开发需求来培养更多的复合专业人才,并为发展科学和技术保险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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