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驱动国家发展:政策与创新的深度融合及其战略意义

创新是国家发展的核心要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创新各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判断、新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 2019年5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强调,开放促进发展、改革促进创新,通过合作实现共赢,全面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国家。这充分体现了科技创新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作用。要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定合理科技创新政策,形成鼓励创新的体制机制。

1、科技政策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

科技政策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是时代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创新发展主要解决动力问题。科技发展水平和创新能力相对薄弱,科技创新对社会各方面发展的支撑不足。尽管科技政策在不同时代对促进创新做出了相应的贡献,但由于科技政策的滞后性和对政策认识的不够,科技政策与创新缺乏匹配和融合仍然是制约创新的因素。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短板。在推进过程中,还存在科技创新体系、政策出台、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迫切需要明确科技创新与科技政策的实施逻辑和融合机制,提高科技政策制定水平,有效促进科技创新。这就需要大力推动科技政策与创新深度融合,进一步加强创新动力机制、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和优化协调机制的探索,强化科技政策支撑环境,提供基础保障。打破科技创新体制机制障碍。

科技政策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以科技政策全方位覆盖为支撑。目前,我国科技政策的普及范围主要集中在科研院所、相关企业、高校等创新主体,涉及理论研究、技术创新、基础研究以及产学研结合。和研究。我国当前推行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目的就是要以新的视角探索未来经济主战场的优势,应对当前多领域核心关键技术的短缺,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创新的政策基础、环境基础、环境基础的解决。机制制约等问题。

科技政策与创新的融合是建立在所有参与者共赢的基础上的。要实现共赢,需要规范事前保障、事中保障和事后评价机制的流程。这是确保科技政策与创新长期可持续融合的基石。我国科技创新发展应主要着眼于科技主体能力、科技公共服务、科技市场环境等方面的创新。针对科技主体创新,制定并实施科技创新人才、可持续发展等战略;创新科技公共服务,尽快实现科学宣传推广和科技资源共享应用。顺应市场环境,积极推动科技应用、金融、知识产权融合发展。当前,科技政策与科技创新的融合日益广泛和深入。新的创新模式和技术创新需求不断涌现。科技政策的推动作用越来越明显。科技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为科技创新的长远发展提供了保障。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现行科技政策体系仍存在不足。科技创新体制机制需要从供给、需求等多方面提供关键保障,使科技政策与科技创新有效结合,坚决破除实现快速发展的障碍。高效科技创新,形成多层次推进、全方位融合、高质量创新的生态系统。

2.强化科技政策对科技创新的内外部驱动

科技政策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必须破除创新的制度性限制,增强科技政策对创新的内生和外在驱动力,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生态系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逐步形成了覆盖面广、渗透深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为使科技政策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在深化科技体制政策改革过程中,要不断深入探索增强科学驱动力的政策体系建设路径科技创新和技术政策,包括推动完善机制、培育创新产业、优化创新环境、完善反馈体系、突出创新主体、加强要素流动等方面的政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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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科技政策促进创新的内生动力。科技创新的理论体系可以概括为四个层次:什么是创新——为什么创新——如何创新——谁来创新。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可以让我们更好思考创新的动力源泉。因此,增强科技政策促进创新的内生动力,主要应着眼于激励创新主体,特别要注重发挥科技创新人才的关键作用。按照“高精尖缺”的指导,通过实施相应的科技政策,发现和培养高新技术人才、战略科学家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全面实现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人才优化配置,完善人才要素流动机制,解决人才短缺的结构性问题,提高人才纵向和横向流动,真正实现科技政策内生驱动,由内而外推动创新。

优化外部驱动环境,推动科技政策创新。与内生驱动相对应,实现科技政策对科技创新的外在驱动,应从重点地区、重点产业、重点创新方向入手,进一步完善科技政策创新体系,提高科学技术创新能力。完善科研管理机制,加大科研投入,协调推进科技政策。以及创新的总体布局;进一步推动科技政策普及,强化科技知识产权立法、司法和执法程序,完善人才服务保障和评价激励机制,营造科技创新的社会环境。从政策激励角度大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立合理高效的科研管理机制。同时,建立促进科技创新的科技金融体系,从政策层面鼓励相关企业参与理论前沿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推动科技创新政策落地。与国际规则接轨、与企业全生命周期密切相关,激发社会主体创新。活力,解决科技政策无法比拟的问题;以股权配置、成果转让等形式设计社会各类主体共赢机制,合理依托技术和资本市场,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逐步形成强大的包容性、开放性的高度创新生态和文化氛围。

三、大力推进科技政策机制创新

大力推进科技政策机制创新和建设,有利于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要借助科技政策,积极推动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完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有效衔接机制和有效人才流动机制,强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高科技水平,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提供资源共享平台。

科技政策创新是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保障。科技创新实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增强科技创新实力,需要科技政策供给保障,坚决破除阻碍科技创新的壁垒,实现科技创新高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重要领域。科学技术领域。从科技政策制定的顶层设计到具体工作战略的实施和推进,科技创新理论需要充分考虑科技政策制定的多元化、复杂性特点。科技政策多元化的特点,意味着我们在聚焦国内科技创新的同时,还要瞄准国际科技前沿,不断吸纳国内外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实现高质量科技创新。和技术创新;科技政策的复杂特征意味着科技政策领域不仅要注重实践,更要注重加强科技政策理论研究,提高科技政策领域的发展质量。科技创新政策充分发挥科技政策的推动作用。

科技政策制定水平严重影响科技创新效率和质量。当前国际科技快速发展,缩短了科技发展周期,加速了科技创新组织模式更新。科技政策的滞后影响了我国政策的推动作用。这就需要高质量的科技政策创新建设的支撑:加大科技领域的财政投入机制建设,完善政府科技金融体系支持机制建设,制定相应的高新科技支持政策。科技型企业承担国家科技项目,引导创新型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和平台建设,加强科技创新,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和支持创造科技型企业,促进科技高效转化通过鼓励创新创业和科技人员合理流动,围绕重点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

四、创新科技政策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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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科技政策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是科技政策体制机制创新的前提。进一步完善科技政策创新的内外部动力,大力推进科技政策体制机制创新,确保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障碍消除。各级政府部门要进一步整合现有政策,健全科技政策与科技创新双向互动循环机制,促进政府、科研院所、企业、高校良性互动,建立持续、长效高效的政策引导机制和科技服务机制。

以科技政策服务创新为主线,制定科技政策服务科技创新的支撑体系。 2019年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的通知》,结合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思路和有关重要文件精神,充分表明在强化科技政策、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过程中,应加强科技创新各主体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增强自律意识。要加大力度,动员各政策执行主体积极推动相应政策落实。相应政策既要体现国家政策精神,又要合理落实,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要防止出现“僵尸政策”,真正发挥科技政策服务科技创新主体的作用。

制定科学有效的科技人才政策、科技投入政策、科技基础条件政策,加快完善科技创新机制。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印发的《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价改革的意见》,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完善科技人才评价办法,健全科研机构评价体系,加强监督评价和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组织实施,确保政策措施等要求落到实处,不断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培训和介绍,加强人才队伍和人才管理队伍建设;完善科研人员收入激励机制,形成有效投入、合理回报的高效循环;营造宽松的创新环境,鼓励相应单位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等。同时推动完善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基础条件政策,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大科技投入,加快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科技创新管理和布局,为加强科技创新提供政策依据。

完善科技政策综合协调机制,避免科技政策冲突和利益分化,系统解决科技创新的制度性制约。科技政策的制定通常是在动态、复杂的环境中进行的,相应科技政策的制定通常涉及多个政府机构。这些部门在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中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科技政策制定部门的多元化增加了政策制定的难度,也导致科技政策服务创新时目标的多元化。实现不同制定主体政策的综合效应,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需要进行全面长远规划,综合协调各项科技政策制定进程,完善科技政策综合协调机制。特殊情况下可以考虑这一点。利用第三方评估政策的有效性和一致性,确保相应部门制定的科技政策集的效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稳步实现科技治理现代化,避免科技政策制定主体利益分化现象。

做好科技政策落实的“精准监管”,为科技创新循环机制提供保障。 2019年4月,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的通知》提出,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研究管理系统;遵循科学研究规律,实行科研管理自主权;优化管理服务,增强科研人员的获得感;加强诚信建设,引导科研人员坚守法律和纪律底线;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科研管理部门职责;完善监管机制,营造良好的科研创新环境。科技监管方面,要全面落实科技监管政策落实任务,加强科技监管队伍建设,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实施统一信用管理。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与相关部门共享信息,实现可持续经营。科技监管长效机制。在科技政策“放管服”的新形势下,科技监管需要进一步创新发展,全面提高监督检查质量,结合科技监管负面清单管理机制进行根据项目实施的好坏,实行“免检查”、“精准监管”。 ”以及其他不同的处理方式。通过建设透明化、信息化的绩效检测平台和覆盖科技研发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平台,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联动作用,完善结构化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科技研发体系。宣传推广和正反馈循环机制,打造规范的科技监管和创新。服务体系发挥科技政策监管纽带作用,为科技创新提供保障。

(作者:北京科技战略决策咨询中心专家任小刚;北京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郭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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